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关于转发
的通知》(苏园社保和公积金 [2018] 9号)文件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2018年7月1日起,参保员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办理好退工手续并社保关系成功减少后,其住房公积金相关账户即封存。
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本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园区外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员工,并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的,可登陆中心官方网站、园区社保和公积金APP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相关账户余额。苏州市户籍员工只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从2018年7月1日起,第一批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参保人员即将到达半年的期限,届时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在线按照以下途径提交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提取申请!
1,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的参保人员,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本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园区外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员工,可以通过中心网站
3,阅读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提取员工申明,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确认申请”;
提取申请通过“中心”审核后,提取金额将于五个工作日后汇至您的苏州银行市民卡账户。
,以便顺利办结以上业务。如果已经遗失的,请尽快前来本中心、各基层网点及苏州银行各网点办理挂失或密码重置业务。
更新于:2024-02-29